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舉辦「執行有愛 公義無礙─成果與檔案巡迴展」展覽
一、教育部函轉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舉辦「執行有愛 公義無礙─成果與檔案巡迴展」展覽。
二、展覽首站展覽期間、地點及導覽方式如下:
(一)展期:本(105)年5月16日(星期一)至7月29日(星期五),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,逢假日停展。
(二)地點:法務部內湖聯合辦公大樓(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3段51號1、2樓)。
三、展覽之導覽採預約辦理,預約專線:(02)2633-6650,另參觀人員由該署核予終身學習時數2小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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